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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备案2023年度娄底市市级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03日

各县市区科技局(科工局)娄底经开区产业发展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娄底市市级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管理办法》(娄科发〔2022〕28号)娄底市科技局启动2023年度娄底市市级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申报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备案市级科普基地的类型

(一)科技场馆类科普基地是指专门面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的科技、文化、教育类场馆如科技馆、自然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专业馆

(二)公共场所类科普基地是指具有科普展教功能的自然、历史、旅游、休憩、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等公共场所如动物园、植物园、生态旅游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矿山公园、地质遗迹、自然遗产、文化保护地、旅游景点、人文景观、街道(乡镇)、行政村、社区科技创新(操作)室、科普活动站(室、中心)、科技图书室、科普画廊等

(三)教育科研类科普基地是指依托各类教育和科研机构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具有特定科学传播与普及功能的场馆、设施或场所如教育和科研机构中的大科学工程、大科学装置、博物馆、标本馆、陈列馆、天文台(馆、站)、实验室、气象台(场、站)、地震台(站)、工程中心、技术(推广)中心(站)、野外站(台)等研究实验基地

(四)生产设施类科普基地是指企业面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的场馆、设施或场所如生产设施(或流程)、科技园区、企业展览馆(厅)、高新技术产品展示与体验场所

(五)信息传媒类科普基地是指以网络、电子、印刷品等为载体面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的机构如科教电视频道、科普报刊等

二、申报备案条件

申报备案为市级科普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面向公众从事《科普法》所规定的科普活动所从事的业务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具有科普教育、宣传和引导作用其科普工作应具有示范功能并在市内外有一定影响

(二)具有固定的科普展览场地并定期更新、补充科普宣传展示内容配备了满足科普活动需要的音像、演示、实践设备和器材、模型等

(三)一般情况下应常年向社会公众开放其中科技场馆类、公共场所类科普基地每年开放天数不少于200天教育科研类、生产设施类科普基地根据公众需求和自身工作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向公众开放每年开放天数不少于100天各类科普基地每年对青少年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100天(含法定节假日)

(四)有稳定的专(兼)职科普工作管理人员和科普讲解员组建了一定规模的科普志愿小分队

(五)有稳定的科普活动投入科普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保证科普活动正常开展

(六)有长远的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了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

三、申报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娄底市市级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申报备案表》

(二)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三)开展科普活动的场所及设施情况

(四)以往开展的科普活动相关材料

(五)上年度科普经费投入相关证明材料

(六)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科普工作计划

(七)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资料

四、申报备案程序

(一)单位申报备案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备案单位登陆娄底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kjj.hnloudi.gov.cn/)进入“通知公告”在线下载《娄底市市级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申报备案表》申报备案单位对申报备案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审核推荐各县市区科技局(科工局)娄底经开区产业发展局按属地管理原则对所推荐基地的申报备案材料审核把关并报送2023年度娄底市市级科普基地备案推荐函纸质件至市科技局

(三)资格核查市科技局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资格核查标准和要求组织开展资格审查

(四)公示备案市科技局根据资格核查意见提出备案意见并对备案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备案

五、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28日推荐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文件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4月10日前报送至娄底市科技局(湘中大道500号市委市政府市大院5210室)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普工作办公室  彭金春

电  话:8312281,1387***0753(微信同号)

附件:娄底市市级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管理办法


主办单位:娄底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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